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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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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办结报备工作要求,针对反馈问题3-1(个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滞后。《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施方案》明确,全省焦化装置产能2025年年底前整合到3300万吨左右,各市2024年6月底前组织企业签订产能转让协议,济宁市2024年年底前完成企业产能退出。但督察发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牵头部门,对全市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协调督促不力,相关工作推进滞后,截至督察结束,有关企业仍未签订产能转让协议。《整改方案》同时明确,在焦炭产能整合到3300万吨左右前,按照焦钢比控制在0.4左右的要求,制定年度焦炭产量控制目标,并严格监管落实。但督察发现,济宁市部分焦化企业超年度产量控制目标生产问题依然存在,其中,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盛发焦化有限公司、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2023、2024年实际焦炭产量均超出年度产量控制目标,2023年1月—2024年10月累计分别超出84.7万吨、57.8万吨、36.1万吨),市工信局严格按照督察要求,稳妥推动焦化产能整合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七大高耗能行业产能退出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安转办〔2020〕7号)及省工信厅《关于规范焦化企业缩炉改造市级验收工作的函》要求,济宁市4家焦化企业通过产能转移、缩孔改造等方式完成217万吨产能压减,已完成省、市、县三级验收,验收符合程序,意见明确,资料齐全。另外严格按照焦炭产量控制目标组织企业生产,对2023年超产的企业由统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2024年超产的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产能,实现实际产量不超过合规产能。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 9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37-2328808 邮箱:hazb@ji.shandong.cn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