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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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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55号)文件规定,2021年8月9日,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济宁市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变更如下:

“济宁市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更名为“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培育集群发展,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提出优化布局、结构调整、扶持企业发展建议;拟订集群重点领域技术规范、标准,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提出创新建议;推进对外交流合作、融资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指导县(市、区)集群培育产业。

特此公告。

济宁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