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7 13:08
浏览次数:
根据济宁市《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及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于4月2日向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请示,反馈无需省直部门复核。现对我局承担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7)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3日,共5个工作日. 1、反馈问题: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8124家化工企业中,3389家无立项手续,5146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家无土地手续,1183家无环评手续。 2、整改目标:符合办理手续要求的项目限期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取缔。 3、整改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2018年3月底前,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分类整改方案。将违规项目整顿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推动进区入园,加强园区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全面加强化工项目审批和开工建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已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必须在通过安评、环评审批和规划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安全、取水工程、消防设施等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严把环保准入,严格项目审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凡符合我省化工项目投资原则的项目,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基础上,限期办理手续;对于不符合投资原则的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我市无手续化工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该补办的补办,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根据部门上报情况,按照省文件达到销号标准(具体见附表)。对全市化工企业建立“一企一册”,严防出现违规化工企业。出台《济宁市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布局指导意见》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推进化工企业退城进园,提高入园率,目前园区入园率56%。严把环保准入,严格项目入园关,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化工行业招商引资项目联审工作的通知》,组织专家及市直部门对招商引资化工项目进行联审。 受理单位: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7-2348655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综合指挥中心D-0412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