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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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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 企业申报

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参考“佐证材料”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4月28日至5月6日,企业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0571-56137700)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 县市区初审

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初审推荐工作,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根据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佐证材料(以上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书(一式四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开展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

1. 企业申报

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sd.com.cn/,技术支持:4006-0531-77)相应申报窗口(5月6日至5月14日开放),在线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申请复核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写相关数据,并参考“佐证材料”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单一文件),打印《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2021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

2. 各县市区初核推荐

各县市区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组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佐证材料(以上均为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严密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广泛宣贯政策,通过官网发布、媒体报道等,将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充分传达到广大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对接政策支持。要确保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园园  赵  杉    联系电话:2076897  

邮箱:gxjzxqyk@ji.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423

附件: 1.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3. 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3: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