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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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经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湖分局、经开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按照济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贯彻落实鲁发〔2020〕7号文件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始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工作重要精神,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努力减轻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扎实做好扶贫产业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精准施策、强化保障,推动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等有序复工,主动对接所在地扶贫工作办公室,重点关注涉及工信领域的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协调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及水、电、气等供应。
开展用工对接服务
各县(市、区)工信、人社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与防疫工作现状,组织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引导企业“招录一批”,特别重点对接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状况,定向招录贫困劳动力。
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各县(市、区)人社、工信部门定期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讲,鼓励支持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定向招录贫困劳动力。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就业扶贫政策(附件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简化审批流程,按规定给予各项补贴。
做好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确定一名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一名联络人,填写附件3表格上报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于4月30日前将辖区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定向招录贫困人口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工作现状进展、开展活动、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每月30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济宁市推进企业就业扶贫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上报至市工信局。首次上报时间为4月30日,截至12月30日。
(四)各部门做好相关资料、照片、文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
市工信局:刘硕 联系电话:2319339
邮箱:fp15376308962@163.com
市人社局:孙良伟 联系电话:2347132
市财政局:王大雷 联系电话:2606059
附件:1.济宁市关于就业扶贫若干政策简介
2.济宁市推进企业就业扶贫工作情况月调度表
3.工信系统扶贫工作人员名单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文-2020-12号关于做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