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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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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经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湖分局、经开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按照济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贯彻落实鲁发〔2020〕7号文件精神责任分工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始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工作重要精神,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努力减轻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2. 扎实做好扶贫产业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精准施策、强化保障,推动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等有序复工,主动对接所在地扶贫工作办公室,重点关注涉及工信领域的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协调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及水、电、气等供应。

  3. 开展用工对接服务

    各县(市、区)工信、人社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与防疫工作现状组织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引导企业“招录一批”,特别重点对接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状况,定向招录贫困劳动力。

  4. 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各县(市、区)人社、工信部门定期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讲,鼓励支持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定向招录贫困劳动力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就业扶贫政策附件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简化审批流程,按规定给予各项补贴。

  5. 做好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1. 工作要求

  2.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确定一名扶贫工作分管领导、一名联络人,填写附件3表格上报市工信局。

  3.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于4月30日前将辖区扶贫产业复工复产、定向招录贫困人口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工作现状进展、开展活动、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每月30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济宁市推进企业就业扶贫工作情况调度表》(附件2)上报至市工信局。首次上报时间为430截至12月30日

    (四)各部门做好相关资料、照片、文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

工信局刘硕           联系电话:2319339 

邮箱:fp15376308962@163.com

市人社局:孙良伟         联系电话:2347132              

市财政局:王大雷         联系电话:2606059

 

附件:1.济宁市关于就业扶贫若干政策简介

2.济宁市推进企业就业扶贫工作情况月调度表

          3.工信系统扶贫工作人员名单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济宁市财政局

                                       2020年49

文-2020-12号关于做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