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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济宁市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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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发挥设计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推进工业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济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组织开展我市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围绕装备制造、消费品、信息产业等行业重点领域,培育工业设计创新主体。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经信字〔2015〕106号)第四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济宁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

三、申报数量及时间。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企业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严格保证上报质量,推荐数量保持在2家左右。各县市区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及光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四、工作要求。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引导广大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对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

联系人:徐宝蓬,电话(传真):2967629,邮箱:jxwcyzck@ji.shandong.cn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