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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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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国土资发(2018)77号 为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百日行动”、“510企业培育工程”,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科学保障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18〕27号)和《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通知》(济办发电〔2018〕10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委委员、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参加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服务企业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科,负责督导调度、日常汇报、协调推进等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系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服务措施的落实者,要提升主动服务的意识,保障服务需求信息的双向通畅,服务措施的及时高效落实。 二、主动了解需求,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函询“510”工程所涉及到的61家企业,征求企业当前是否有具体的服务需求及对我局“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整理意见、建议等相关信息,并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企业需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尽快组织落实;重大疑难、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报市局领导小组研究协调。 三、建立联系人制度,畅通沟通途径。实行服务“510”工程企业联系人制度。明确国土资源部门与工程企业的联系人,建立并保持与企业间的良好沟通机制。针对企业反馈的需求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定期更新,征求服务需求挤兑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单位与企业联系人加强联系,随时了解企业需求变化情况,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四、现场服务、主动开展调研。在发函征求“510”工程所涉及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赴企业的现场调研方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及相应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分头实施调研,实行上门服务。当面分析问题、梳理工作思路、确定解决方案,帮助解决建设用地难题。探索建立服务企业落实情况调度督导机制,督促调研成果落实。各单位针对有具体需求的企业,逐一制定服务任务落实情况进度调度表,实行挂图作战,登记销号等制度,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回应、有落实。 五、及时处理上级交办事项。对市政府“510”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事项,立即安排有关科室、单位研究处理意见并上报处理结果。对于情况较为简单,能够通过电话、信函方式解决的,不再去企业调研,不影响企业生产正常运转。 联 系 人:孟 博 联系电话:2343120 邮 箱:jntd201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