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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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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改服务〔2018〕259号

一、牵头做好“510”现代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

市发改委作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围绕优化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制定总体培育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定制个性化实施方案,创新开展“113”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研究制定《济宁市“510”现代服务业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考核督导四部分,主要是为探索集中市发改委和部门资源培育现代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行业引领的作用。

二是坚持一企一策,定制个性化企业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将委托推荐高水平咨询机构深入企业把脉会诊,实际调研评估,为企业量身定制高水平的实施方案,保证“对症用药”、“精准滴灌”,理清企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优选发展路径,强化推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按期实现发展目标,帮助企业解决下一步干什么、怎么干的难题。

三是创新开展“113”工作推进机制,助推“510”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113”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项目上平台,一个协议双签字,三个机制抓落实”。一个项目上平台:每户“510”工程现代服务业企业精选一个牵动支撑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市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做到集项目管理、企业服务、问题督导、指挥调度、绩效考核五位一体,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服务企业新方式,强化项目督导、调度和管理,确保企业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督促项目建设进程,尽早达产生效;一个协议双签字:市“510”工程现代服务业企业工作专班将与企业签订协议,企业要明确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及拟实施重大项目并确保完成,市发改委将协调各科室集聚资金、人才等要素优先向企业倾斜;三个机制抓落实:建立市发改委内部共抓机制、工作专班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动机制,畅通企业问题解决路径,着实解决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把培育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各项任务都落到实处。

二、集中优势资源服务,帮助“510”企业做大做强

市发改委将坚持有限资源保重点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集聚政策资金、人才支撑、便民利企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等资源服务,优先向“510”工程企业倾斜。

(一)政策资金

推荐符合条件的“510”企业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服务业载体项目、特色小镇,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在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工作中,给予“510”工程企业重点支持。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向“510”工程企业倾斜。

(二)人才支撑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510” 工程企业人才团队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及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鼓励企业吸引人才,实现引进一个高层次领军人才,凝聚一个团队,带动一片产业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争取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

(三)推进简政放权

由市发改委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流转,项目审批工作由窗口全权负责,市发改委服务窗口将对有审批事项需求的“510”工程企业在职能范围内提供“一对一”高效优质服务。

(四)便民利企改革

为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要求,市发改委全部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通过采用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方式,下放至各县(市、区)发改(经发)部门,实施“市县同权”改革。同时,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审批许可事项均已纳入互联网、移动APP终端审签,另外备案制项目完全实现“零跑腿”,可实现全程网办。“510”工程企业可直接利用互联网或属地办理相关许可审批事项,压缩手续办理周期,有效提升手续办理效率。

联 系 人:谢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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