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2015年度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6-03-1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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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2015年度信息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住 所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戈文科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1.19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无线电空中监测,查处无线电干扰和违犯无线电法规的为。
二、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无线电监测站。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中路1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负责全市无线电空中监测,查处无线干扰和违纪无线电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负责全市无线电空中监测。
(二)查处无线干扰和违纪无线电法规的行为。
(三) 负责全市各类考试无线电保障。
(四)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监测值班任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九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1年8月30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室和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无线电监测,建立健全专用频率保护机制
2015年度,市无线电监测站共完成监测任务10187小时,周密部署了春节、“两会”、“五·五”节、抗战胜利70周年和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2015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十一”国庆节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无线电通信保障及防邪教组织无线插播等安全维稳值班工作。为加强我市航空、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护工作,保障航空、铁路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按照《济宁曲阜机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航空、铁路无线通信安全。
(二)积极开展干扰查处与不明信号查找工作
市无线电监测站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不明信号与群众举报的各类干扰事件,及时进行查处,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上报。2015年共受理并查处了金乡县公安局通话用对讲机受干扰事件、省办转发的民航空管局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受干扰事件、中国联通济宁分公司通信基站受干扰事件、中国电信济宁分公司通信基站受干扰事件、嘉祥县广播电台受干扰事件、市汽车旅游协会业余无线电中继台受干扰事件、各县(市、区)“黑广播”、卫星电视干扰器及各类考试作弊事件等30余起无线电干扰事件
(三)认真部署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1.在春节、 “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和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与 “十一”国庆节值班期间,为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市无线电监测站加强与市610办公室、公安、安全、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全市建立了一个高度统一、指挥通畅、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无线电重大事项处置机制。按照省办的通知要求,市无线电监测站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遵守值班时间,认真坚守岗位,重点加强了对地面广播电视业务频率的监测,对可疑信号逐个进行排查,并认真填写了值班记录。在省办要求的24小时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遵守值班纪律,未发生空岗现象,确保了节假日与重大活动期间的无线电安全。
2.圆满完成孔子文化节保障任务。2015年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暨第十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教育奖”颁奖典礼于2015年9月26日在曲阜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的无线通信安全,应活动主办方与曲阜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请求, 9月24日活动彩排期间,市无线电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演出场地的电磁环境进行了详细测试,掌握无线频率的使用情况,对活动所用的视频传输、无线话筒使用频段500-700MHz、现场调度用对讲机使用频段400MHz-500MHz、公众移动通信频段都进行了重点监测,确保了活动期间的无线电通信安全。
(四)认真做好重要考试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圆满完成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司法考试、自考与成人考高、会计考试、公务员考试、各级事业单位考试、各类职称考试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严厉打击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作弊的行为,市无线电监测站采取多项措施完成考试保障任务,2015年,市无线电监测站共完成各类考试保障任务28次,出动无线电技术人员285人次,监测车辆87台次,启用技术设备420台套,发现作弊信号12起,实施阻断11起,查处作弊案件1起,查获作案设备1台套,涉案人员2名,严厉打击了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
(五)认真开展济宁曲阜机场迁建场址的电磁环境测试工作
根据市政府迁建济宁曲阜机场工程要求,为全面掌握拟选机场场址的电磁环境,受市发改委委托,2014年12月,市无线电监测站集中技术力量,对济宁曲阜机场5个拟选场址的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无线电频段进行了测试,并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内出现的信号逐一进行分析计算,编制了详细的《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初稿),为济宁曲阜机场的选址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2015年10月份,市政府选定兖州漕河镇作为新建机场场址,根据需求,为确保使航空无线电导航站与周围电磁环境合理兼容,市无线电监测站邀请世纪德辰公司驻青岛市分部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与监测站技术人员组成测试小组。测试小组人员对机场导航通信下滑信标台、测距台等重要项目依次进行了监测扫描,编制了详细的《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为济宁曲阜机场迁建预选址提供了科学的电磁环境资料。
(六)取得的主要效益
2015年,市无线电监测站2个固定站、8个小型站和3个移动站共完成监测任务10187余小时,所有设备运行正常,联网软件运行稳定,保证了监测月报工作的正常进行,全年监测月报未出现任何纰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5年,市无线电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合力,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但与国家和省办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技术还不够精,无线电监测工作开展已经多年,监测统计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对照国家和省办的要求相比,整体水平仍然偏低,技术分析不够深、不够细;二是个别同志对长期做好无线电监测工作信心不足,还存在着应付公事的心理。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做好月报工作的自觉性,在不断掌握基础理论的情况下,逐渐提高监测月报质量。
四、人员情况
编制10人,实有人员:戈文科、王雷、张颖、张扬、和曙光、彭军、赵磊、张洋洋、井翠红9人,空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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