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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有序用电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0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经信局、供电公司,高新区、北湖区经发局,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2014年全省电力供应总体偏紧,由于新投运装机少,省外来电没有新增,从4月中旬开始,全省电力供需将出现缺口,夏、冬季节用电高峰时期最大电力缺口约600万千瓦,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全省所有统调机组年内完成脱硝脱硫改造,计划停机改造相对集中,4月份到年底可能面临持续性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夏季、冬季若出现持续高温、严寒等极端恶劣天气,供电紧张形势可能进一步加剧。为积极应对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全力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做好2014年有序用电工作,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的严峻性,切实规范细化有序用电管理。坚持由各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电网企业执行落实,发电企业有效配合,电力用户共同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一)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当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当地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方案演练、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措施督导落实,监督检查方案执行情况。

  (二)各县(市、区)供电公司负责本地区供需平衡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配合经信部门编制、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向电力用户下达启动、变更和取消有序用电措施指令,落实负荷管理技术措施,指导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

  (三)各电力用户是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主体,根据下达给本单位的调控指标,统筹生产计划,编制内部负荷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指令。结合所从事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将压限负荷细化落实到具体的时段、车间、设备和班组,自行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配合供电公司开展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控制回路的接入、测试,进行所属变配电设备改造,具备分轮次跳闸接入条件,维护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安全正常运行。将本单位内部负荷控制措施报经信部门、供电公司备案。

  (四)各发电企业负责组织好燃料供应及储备,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提高机组出力水平,确保用电高峰时期机组满发稳供。

  二、认真开展排查,细化方案编制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公司逐户开展用电负荷摸底调查,准确建立电力用户用电基本信息台账,结合用户提报的方案建议,确定其有序用电参与方式、转限负荷,科学编制本辖区错避峰实施方案、企业轮休(停)方案、停产限电方案以及紧急错避峰方案,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重点掌握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明令要求关停淘汰项目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以及列入《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济宁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企业,结合实际优先列入有序用电方案。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电力供应,压限不合理用电需求,限制关停淘汰项目、过剩产能和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各县(市、区)经信局于321日前,编制形成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报市经信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各经信局会同当地供电公司按照有序用电方案,与电力用户签订有序用电协议。

  三、完善技术措施,实现可控在控。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电力用户落实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措施。要求全部高压电力用户必须全部接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负控终端安装率、控制回路接线率必须达到100%,新上高压电力用户必须全部具备负荷分轮次控制接入条件。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具体负责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负控终端安装及控制回路接入、测试工作。各电力用户负责配合供电公司开展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控制回路的接入、测试,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要抓紧时间整改,务必于4月底前全部具备负控回路接入条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科学节约用电。

  各县(市、区)经信局、供电公司要加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工作,引导电力用户避峰用电、合理用电。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业用户办公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办公照明要人走灯灭。城市景观照明要科学安排,严格控制景观照明、量化工程用电,将有限的电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要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电视、现场告知等立体式沟通功能,对有序用电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及时将电力供需形势、有序用电措施等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宣传解释到位,营造全社会理解、用户响应、共同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跟踪检查,对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用电工作执行规范、有效、到位,切实保障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网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对电力用户基础信息弄虚作假、对不签订有序用电协议、不执行限电指令、客户侧设备改造达不到电力负荷控制要求的,不配合供电公司跳闸功能测试、接入的,破坏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予以制止、责令整改、通报处罚,必要时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停止电力供应。对非计划停机或长期降出力的发电企业提出核减年度发电量计划建议。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电网企业和电力运行管理人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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