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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管理处通过政府督查的方式治理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行为

发布日期:2014-11-2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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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管理处通过政府督查的方式
治理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行为
 
    近日,济宁管理处向市政府请示“通过政府督查的方式治理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11月2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发出通知,确定对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进行专项督查。
 
    近年来,个别不法商贩,从个人或小集体利用出发,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对群众收看卫星电视节目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济宁管理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已陆续查处非法卫星电视干扰器10余部,但查处过后,又会在新的地点出现新的干扰器。面对实际情况,济宁管理处创新工作方式,借助政府督查的力度,清除干扰,还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卫星电视收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