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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设备检测:台站管理让数据"保鲜"

发布日期:2014-01-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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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设备检测:台站管理让数据“保鲜”

当前无线电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无线电台站日益密集,电磁环境渐趋复杂,导致无线电干扰现象频发、隐患凸显,监管、协调难度与日俱增,对无线电台站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副主任陈进星表示:“无线电台站的分布、技术参数、频率资源使用等情况不能仅仅是纸面上的数据,必须通过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等手段真实掌握。”

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国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从点到面,积极开展了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对各类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管理,对重点无线电台站数据进行了核实,完善了台站数据库,全面提高了台站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和规范性。

“只有真实的数据才可用”

随着泛在、高速、全时的无线通信需求不断增长,无线电台站呈现高密度、广覆盖、多样化,电磁环境渐趋复杂,无线电干扰现象频发、隐患凸显,无线电监管和协调的难度与日俱增。仅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方面即直面三大难题:一是法律规章尚不完善,质监、工商、海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监管合力有限,致使部分非法无线电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在用无线电设备因老化或工作环境变化形成有害干扰;三是部分设台用户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设置台站造成干扰。这考验着无线电管理者的管理智慧,对无线电台站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开展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工作,及时验证无线电台站的具体分布,掌握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情况,确认在用台站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保障合法台站安全运行、夯实台站管理基础,从源头减少和防范电波干扰、确保无线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副主任陈进星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说。

截至2013年11月,我国无线电台(站)数量已达306万个,星罗棋布于高楼、高山、高塔、岛屿、船舶等处。“台站的分布、技术参数、频率资源使用等情况,不能仅仅是纸面上的数据,必须通过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等手段真实掌握,只有真实的数据,才可用,才可做有意义的数据分析,反哺于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升管理的精确性和高效性。”陈进星说。

从点到面全国推进

近年来,全国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从点到面,积极开展了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工作。仅以上海为例,启动在用无线电设备检测工作已有10年时间,通过定期开展在用设备检测,及时地摸清了设台单位的台站设备变化情况,累计检测各类设备16.34万台(套),核对台站数据26.8万条,配合做好了数据“保鲜”工作,为台站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了在全国层面使在用设备检测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及无线电台站整体管理水平,2012年2月,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正式成立了在用设备检测规范制订工作组,并于当年11月组织起草完成了《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测试要求及方法》,为全国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模式。2013年,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又起草制定了《2013年全国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针对广电、专网、雷达、公网四类设备的测试方法的专项培训和多次技术难点交流和专题调研活动,为2013年全国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设备检测处处长朱林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2013年全国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测工作全面开花、走向纵深,各地进一步规范了对各类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管理,对重点无线电台站数据进行了核实,完善了台站数据库,全面提高了台站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和规范性。

工作中的难点与亮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地在持续推进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测的过程中,集中出现了一些工作难点:比如,部分设台单位设备数量不准、型号不清或擅自更换设备、擅自设置频率,往往需要核对数据、改频后再进行测试,对违规用频、违规设台的单位在取证和执法上存在一定难度;部分设备单位信息变化快,注销、迁址、联系人等变更信息没有及时办理台站备案更新;检测工作有时受诸多条件所限,如广电发射台站的测试受节目播出时间、地形、天气状况、受测设备等条件限制,而测试车载制式台(火车)要受进场时间限制,通常仅有短短几分钟;卫星地球站因临时租用卫星使用,缺少频率和入网批件,如何审批尚需国家明确政策;监测数据库、检测数据库和台站数据库之间相对独立,无-电技术人员取得设备检测、监测比对结果后,需与台站管理人员进行人工对接,手工修改台站数据,工作效率不高。

面对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各地无线电监测部门积极总结经验,寻求解决方法,不但提出了有益的建议,还做出了积极尝试。

上海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台站数据的涉密界定、保密机制建立、频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在用设备的检测标准等方面,尚有改进空间,建议进一步明确全国台站数据的定密原则,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根据用频单位现实困难,在设备转换期间出台相应的频率使用过渡性政策。上海还优化了重点无线电台站布局和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区县规划将重点无线电台站的保护要求充分纳入规划体系;加强协同,强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动,放大管理效应;提高了无线电台站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实时性,探索建立了上海市无线电台站数据长效管理机制的专项研究。

北京专门制定了《北京市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检测工作计划》,明确了被检测设备的种类、检测标准依据、核实项目参数、完成时限、负责人和相关要求。鉴于2013年是首次采取由公众运营商自测与无线电管理部门抽测相结合的方式,专门向各运营商发了正式通知,对自测的数量、时限、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还与公众运营商就自测进行交流,探讨实施自测的方式方法,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困难,帮助用户解决自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广东采用了“总-分-总”形式开展在用设备专项检测工作,即先由省无线电监测站进行实验性检测,编写检测方法、流程和记录表,组织相关培训,赴各市技术指导,再由各市无管局各自完成检测任务,最后将全省检测结果整理汇总。开展工作时,特别重视细化方案和精心设计,根据工作需要设计了《在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测工作登记表》、《广电发射台基本情况表》等一系列工作文书,力求做到测试方法合理、测试数据可靠。

西藏针对部分设台单位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责任不明确,沟通联系机制不畅等情况,在听取设台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确定了设台单位主管联系人和基站检测负责人,明确了职责与分工,建立了畅通的常效联系机制,确保了专项检测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按时限实现既定目标做好了基础性工作。

山西为确保检测质量,采用了传导测试和辐射测试两种方法,主要对每部发射机设备使用的频率、占用带宽、发射功率进行测试,对于检测的每一部发射机,均有详细的检测报告,并与台站数据库进行比对,确保其一致性。实际检测的技术参数与发射机的资料参数进行比对,看其是否正常运行和合法运行。

                                                                       转自国家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