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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13-05-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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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稳步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划分规定》)是我国社会各界必须遵守的无线电管理基础性、纲领性的法规文件。2010年版《划分规定》自颁布并实施以来,对于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合理利用,规范无线电相关产业的有序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2012年初,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做出了较大修订。为适应无线电业务和无线电技术的新发展,并尽量与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保持一致,2012年3月,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正式启动了对《划分规定》(2010年版)的修订工作。在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统一组织下,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了具体修订工作。

    中心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抽调相关处室的多名技术骨干组成《划分规定》修订小组。修订工作一方面结合我国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意见,对如何体现国际新划分进行逐条研究;另一方面,对2010年版《划分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将其中的若干编辑错误进行了修正。

    此次修订内容包括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及脚注500余处,涉及无线电定位、卫星移动、气象辅助、航空与水上等众多重要业务,涉及面广,对经济、社会、国防等发展影响长远,且与各部门利益密切相关。在多方组织协调下,整个修订过程历经了不同规模、不计其数的讨论会。我国军队、公安部、铁道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科学院以及电信运营商、卫星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均积极参与、共同研讨。修订工作还包括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无线电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商议两区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修订事宜。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有关意见和建议大体都得到了落实。日前,频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同全军电磁频谱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划分规定》修订稿进行了新一次的咨询审议,并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余下工作将按照协调程序继续推进。

    此次《划分规定》的修订工作,按照“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这一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为指引,从国家利益出发,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加强引导,促进发展。进行具体修订时,始终坚持合理、有效、节约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原则,坚持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及维护主权的原则。

    目前,新版《划分规定》的修订工作正依照计划积极推进中。此次修订工作,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四化同步”的重要体现。新版《划分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和规划我国无线电频率资源,更好地争取和维护我国国际无线电合法权益,在引导无线电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无线电管理科学研究方面将起到更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建立健全无线电频率政策法规制度的重要手段,将为新时期强化我国无线电管理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我们深信,新版《划分规定》必然会将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转自国家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