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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推进四个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

发布日期:2012-12-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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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推进四个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

 

原标题:推进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
 
    1. 引言
 
    2012年7月,在纪念中央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立五十周年座谈会和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刘利华副部长发表重要讲话,两次提出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即完善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整、先进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有力、高水平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高效、权威的无线电管理行政管理体系,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何深刻理解“四个体系”的内涵、积极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是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重要系统性课题。为此,我们分析了“四个体系”建设背景和重要意义、深入研究了“四个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并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如何推进“四个体系”建设进行了认真思考。
 
    2.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建设提出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历经五十余载的艰苦努力,逐步走上了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无线电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用户数量快速增长,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丰富管理手段、拓展管理内容、适应管理要求,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安全等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无线电管理立法方面,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等法规;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制定了五十余部与无线电管理相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人大和政府也相继制定了地方性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促使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在有法可依和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下不断发展。
    在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建设方面,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引入和发布等工作,特别是在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无线电监测、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等方面,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发展道路。
    在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建设了国家无线电短波/卫星监测网、国家无线电超短波监测示范网以及频谱工程、无线电检测等方面的实验室,开发了多个无线电管理应用系统,无线电超短波监测设施不断完善、在无线电干扰源定位、重大事件和应对突发事件无线电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无线电行政管理方面,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适应新形势下行政管理工作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不断完善无线电管理组织机构,加强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无线电频谱资源日益紧张、无线电电磁环境日益复杂的趋势,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级别较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够全面系统,部分标准版本陈旧;无线电监测覆盖能力不足,缺乏高效的无线电应急管理和保障机制,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综合应用水平还较低;无线电管理行政工作还需要解决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在“十二五”这一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关键战略机遇期,刘利华副部长提出“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是对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完善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是无线电管理事业持续发展的前提。完整、先进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依据。有力、高水平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是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根基。高效、权威的无线电管理行政管理体系是顺利开展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的保证。无线电管理的“四个体系”是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密切联系。
    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增强复杂环境下的无线电管理指挥和协调能力;有利于理顺秩序,维护无线电行政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增强全社会依法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自觉性,提升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有利于提升无线电管理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推动无线电管理事业在“十二五”乃至更长的时期内可持续发展。
 
    3. 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室对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四个体系”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如下:
    (1)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标:形成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