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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继续执行《济宁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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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规范和加强市级食盐储备管理,维护食盐市场安全和稳定供应,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济宁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见附件),目前已临近有效期。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该规范性文件的延续执行,按照济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电话:0537-2076899

邮箱:gxjxfpcyk@ji.shandong.cn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422


附件:《济宁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0日




济宁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