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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完成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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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办结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3)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单位: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7-2967147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综合指挥中心A-0463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自我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