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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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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企业函〔2024〕296号)等文件安排,现组织开展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数字化服务商是指能够围绕企业在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需求,为济宁市通用零部件制造业,采矿、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三个试点细分行业领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单位。

二、遴选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标准,愿意遵循“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以优惠价格向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录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3.申报单位应熟悉试点行业的共性与个性数字化转型需求,具备在济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数字化转型的服务能力,长期在济宁市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4.申报单位其产品或服务须在三个细分行业中拥有成功应用案例并取得实际成效,提供相关案例介绍。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数字化服务商自愿申报。申报主体严格按照遴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参考附件1),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登录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jiningsme.com),登记注册并申报。

(二)组织评审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最终评审情况确定服务商名录。

(三)公示公布

按规定程序确定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录,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并按照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评价标准(附件2)实施动态管理。

联 系 人:高文轩 杨万里

联系方式:0537-2319339


附件: 1.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注册信息表.docx

            2.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评价标准.docx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