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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济宁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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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拟于2024年11月中旬组织2024年度济宁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1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收到答辩通知短信后请及时回复)

二、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采用线上方式,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开展,请答辩人员提前熟悉软件应用,确保顺利完成答辩。

三、答辩程序

答辩由评审专家围绕申报人员各自的业绩成果和业绩总结提出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开始时,由专家发出“答辩开始”口令。

为确保答辩顺利开展,11月14日9:00—12:00进行线上测试,由技术人员与答辩人联系做好前期设备调试,确认答辩顺序及时间,并根据要求修改昵称为:答辩序号;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各呈报单位要做好本次面试答辩的通知工作,要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答辩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准备。

(二)做好设备调试。参加答辩人员请自行做好电脑、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与专家交流时画面及声音信息稳定传输,由于答辩人员方面设备及网络故障影响答辩成绩的,责任由答辩人员个人承担。

(三)严格答辩纪律。

1.答辩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参加。工作人员将对比申报人员照片与答辩现场视频信息;答辩开始后,答辩人须直视摄像头,不得左顾右盼、上下转头,不得遮挡摄像头、不得佩戴耳机、不得离开专家视线;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员不得向评委会提及或暗示个人姓名等信息;发现违反上述情况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本次答辩按照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进行分组,参加答辩人员要确保能够及时参加答辩,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答辩时间的,按照弃权处理。

技术支持电话:18653795676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