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组织往年示范基地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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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全力营造小微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按照《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济工信字〔2021〕5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及往年示范基地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2020年1月1日前认定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审,均遵循自愿原则,未参加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保留原认定称号。 二、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2),按照附件3要求编写申请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当地县级主管部门,基地复审需在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复审”字样。 三、请各县市区根据《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严格把关,正式行文推荐2023年度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拟予复审通过的往年示范基地,并于5月29日前连同《推荐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复审汇总表》(附件1)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件一式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翟庆京 联系电话:2076897 邮箱:gxjzxqyk@ji.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423 附件:附件1:推荐济宁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及复审汇总表.xls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