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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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对我市“十四五”时期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制定本计划。 二、文件依据 依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及《济宁市“十大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工方案》(济发〔2021〕4号)等文件,参考外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三、出台目的 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实施数字强市战略,加快“十四五”时期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思路与主要目标。以“数字强市”为目标,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主线,经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济宁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全省前列,成为鲁南经济带领头城市。 (二)做大数字产业化规模。主要从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数字产业方面进行说明。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从农业、工业(231产业集群、传统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三大方面进行论述,明确目标与实施路径。 (四)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与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包括搭建数字底座、提升政府电子政务效能、加强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 (五)发展数字经济实施路径。明确重点建设任城、兖州、邹城、梁山4个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推动曲阜、高新区2个县市区申报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 (六)发展数字经济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推进示范引领、强化财税金融扶持、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安全保障等8个方面。 联系人:张昕 电话:0537-2967299 文件:济工信字〔2021〕31号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