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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对往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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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道路,根据《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字〔202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和对2018年1月1日前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和申请复核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的申报条件进行填报。

二、市工信局对经过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到期后组织开展复核认定,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请各县市区做好组织申报、复核及审核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企业2019年以来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将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请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申报、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史园园      联系电话:2076897  

邮箱:gxjzxqyk@ji.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D0423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3:济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4:佐证材料(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