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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科技和人才支持助企攀登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1-10-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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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科技和人才支持助企攀登十条措施

济科字〔2021〕2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助企攀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筹科技和人才资源,支持助企攀登活动企业(以下简称“攀登工程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引领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高企梯次培育工程。

对攀登工程企业进行梳理,将192家非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种子高企-准高企-高企培育库。将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纳入种子高企库,将基本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和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纳入准高企库。对入库企业分类开展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研发管理体系等,力争将符合条件的攀登工程企业全部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开展助企研发清零行动。

鼓励攀登工程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指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投入和归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在享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级给予配套补助。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首次纳统企业给予奖补。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积极落实研发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助攀登工程企业实现研发人员、研发机构达到100%,其中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普遍达到3%以上。

三、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在编制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指南时,重点将攀登工程企业开展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列入指南,并在立项时予以重点倾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四、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支持攀登工程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家以上。依托创新平台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对创新平台开展绩效考评,根据建设运营成效对优秀的给予一定补助,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平台。

五、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按照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投资潜力等指标,每年从攀登工程企业中动态推荐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性企业,搭建科银企对接平台,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科银企对接活动。对有股权融资需求和有资金需求的攀登工程企业实行专属对接服务,择优推荐给国投公司、合作银行,利用市政府“三个百亿”金融工具箱给予支持。对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开通中小企业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绿色通道,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六、鼓励开展技术合同登记。

针对攀登工程企业,建立“市县企”三级技术合同登记帮扶联动机制。利用线下和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提供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在签订技术合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现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全部通过认定登记。对技术合同工作开展成效较好的攀登工程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七、适当扩大引才配额制企业数量。

从攀登工程企业中每年优选一批重点企业,分别给予1个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配额,支持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海外人才。对企业推荐的符合条件人才,简化评审程序,直接纳入综合论证环节,通过后按程序发文公布,纳入济宁市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管理支持。

八、向企业选派科技副总。

制定《攀登工程企业“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企业需求,每年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攀登工程企业挂任科技副总,分产业领域组建科技副总服务团,力争实现攀登工程企业全覆盖,促进高校人才、技术、成果等优质创新要素向攀登工程企业流动。

九、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

建立县市区联系省外高校院所工作机制,每个县市区牵头联系对接3所以上省外重点高校,帮助攀登工程企业开展“名校合作直通车”等专项产学研合作活动。对新签约落地且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合作费用补助,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十、开展助企攀登服务。

开展“科技和人才需求我来帮”活动,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政策宣讲,线上设立科技和人才政策“云讲堂”,线下组建政策宣讲团。开展“科技和人才上门对接”活动,根据攀登工程企业需求开展一对一指导。充分发挥“两图谱三平台”、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的资源整合作用,在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分别设置“助企攀登”功能模块,组织企业发布技术和人才需求,精准推送有关政策,实现政策服务率100%。

本文制定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所列的各项量化指标,均为到2023年12月31日达到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