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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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食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关乎国计民生。突发重大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因素容易引发的关联性食盐需求量突然加大,造成食盐市场供应存在风险。这就要求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做好食盐定点资质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食盐的稳定供应。 二、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非常时期市内居民和食品企业的食盐供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济宁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制定本预案。 四、重要措施 1、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市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食盐储备社会责任 2、发生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时,按照盐业主管机构的要求,将储备食盐投放指定市场 3、发生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时,按照盐业主管机构的安排,及时调整食盐生产、发运计划,无条件首先满足和保证食盐市场需求 4、应急响应分级。食盐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3个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