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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第二批上云标杆企业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0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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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2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上云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的通知》(济工信字〔2020〕14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市工信局于7月7日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关于申请拨付济宁市第二批上云标杆企业奖励资金的函》(济工信函〔2020〕39号),建议对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专家评分80分以上且实际支付金额超15万元的企业每家按10万元标准进行奖励。

市财政局于7月22日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拨付济宁市企业上云标杆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的请示》(济财呈〔2020〕183号),7月24日林红玉市长对财政局请示进行了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