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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现场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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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任城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兖州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泗水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为切实提高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济工信字〔2019〕94号),现将开展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现场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将现场评价“差”等次企业数量控制在企业总数的5%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企业星级现场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要依据《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 29590-2013)国家标准,按照《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办法》(附件3),对辖区内有意愿申报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审核评价工作。 (二)继续实施企业现场管理整改提升行动。各县市区要对照《企业现场管理准则》及《企业现场管理直观评比评价标准》(附件2),继续督促上年度现场评价“差”等次企业抓好整改提升,力争年底前达到中等以上。 三、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2月。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每月28号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现场评价工作推进表(附件1)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翟庆京,电话:2076897
附件: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现场评价工作推进表 2. 企业现场管理直观评比评价标准 3. 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办法 4. 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申报表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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