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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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聚焦济宁制造强市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8月1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现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内容等四个方面对该意见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1、党的十九大要求: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2、世界工业发展规律:集群化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内在要求。 3、我市转型升级形势:我市存在高端品种少,产业层次低、产业链配套不齐全等问题。 4、我市发展战略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制造业强市”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 二、决策依据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咬定“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不动摇,编制“制造强市”规划,集聚最优质资源要素,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 三、出台目的 1、补齐产业短板,提升集群规模和竞争力 2、培育制造业名企,打造领航型企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独角兽”企业 3、通过“231”产业集群支撑济宁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内容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制造强市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231”产业集群。做强大企业、落地大项目、搭建大平台、培育大集群,加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济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坚持开放合作、改革创新 坚持市县一体、统筹推进 坚持一群一策、分类指导 坚持龙头引领、梯次培育 3、发展目标 集群能级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第二部分 重点任务 1、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50家,营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800家,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 提升济宁高新区装备制造(工程机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建成国内知名的矿山机械、专用汽车、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和全国领先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建成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2)主攻方向 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矿山装备、农机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技术船舶、教育装备、高端数控机床及成套装备等细分行业; 突出整机整车带动、“整机整车+零部件”上下游协同发展。 (3)实施路径 以研发招引补链强链; 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搭建平台提升服务创新能力。 2、高端化工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80家,营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40家,营业收入达到1600亿元; 以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为抓手,坚持产业高端化、绿色化、精细化,打造国家级煤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2)主攻方向 以济宁化工产业园(金乡)、邹城化工产业园、汶上化工产业园、嘉祥化工产业园、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梁山涂料产业园等7家省级化工园区为载体,坚持专业化差异化错位发展,以煤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化工新材料为重点,进一步延伸煤焦油深加工、甲醇原料深加工、氯气就地转化等产业链。 (3)实施路径 持续提升园区建设管理水平; 加大合作研发力度;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家,营业收入达到150亿元;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家,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打造淮海经济区最大的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制造基地和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2)主攻方向 重点发展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第三代半导体、印制电路板等信息制造业细分行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应用,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 (3)实施路径 强化平台支撑; 实施补链延链; 加快融合应用。 4、新能源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新能源重点企业达到80家,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 到2025年,新能源重点企业达到100家,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22%,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基地。 (2)主攻方向 壮大新能源储能装备产业链、培育新能源集热装备产业链、发展新能源汽车装备产业链、布局氢能源研发与应用产业链、创建新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 (3)实施路径 积极招引和培育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项目,形成制氢、纯化、储运、加氢站、氢能多联供的完整产业链条; 开发适用于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的储能技术装备,加快推进储能设备的研发制造; 探索采用“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电动汽车+互联网金融”模式,打造新能源服务和监管平台。 5、新材料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70家,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90家,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打造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2)主攻方向 重点发展特种功能材料、石墨烯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造纸新材料、纺织新材料等细分行业,打造稀土、石墨烯等核心产业链。 (3)实施路径 扩大区域交流合作; 围绕石墨烯,招引国内外石墨烯领军企业和下游应用企业; 围绕针状焦,发挥益大新材料油系针状焦省级工程实验室作用,招引下游产业链企业; 围绕碳纤维,招引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企业; 围绕稀土材料开发,打造从稀土开采到稀土功能材料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链条,形成具有特色的稀土产业集群。 6、医药产业集群 (1)发展目标 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70家,营业收入达到210亿元; 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90家,营业收入达到300亿元; 打造全国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强市。 (2)主攻方向 重点发展高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小分子药物等化学制药产业,基因工程药物和生物诊断试剂类生物制药产业,中医新药、中成药、颗粒配方和中药饮片等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缓释、长释等控释高端剂型,以及高档医学影像设备、手术设备、防疫防护物资等医疗器械行业。开发并转化一批安全性高、环境友好的生物兽药、农药产品。 (3)实施路径 建设医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工程实验室,积极引进医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开展药品代工生产,培育形成一批医药中间体或药品企业,打造医药外包生产基地和医药创新成果承接地; 支持企业加大新药研发力度、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进行财政扶持、吸引产业链源头企业入驻、发挥“三医联动”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 保障支撑 1、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2、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3、加快数字化改造 4、精准开展招商引资 5、加强人才引进培育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7、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第四部分 组织领导 1、建立群链长体系。成立市“231”产业集群培育指挥部,设立6个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建立“231”产业集群、产业链相对应的群链长体系,实行群长、链长负责制;由市级领导同志分别担任产业集群群长,县市区、功能区建立“九个一”工作机制。 2、提升产业谋划能力。要形成“抓制造业就要抓集群”的理念,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县市区、功能区主要负责人是产业集群培育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谋划好本地产业集群发展;要加快培育一支有情怀、善创新、会管理、守法纪、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3、强化考核评价奖惩。把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制造业集群发展的实绩、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奖惩力度,按年度对产业集群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落后、推进不力的通报约谈问责。 【电子书解读】《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