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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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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明确济宁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办[2019]42号)要求,撤销济宁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建制,其在编人员划入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债权、债务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务于2020年4月9日起90日内向济宁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协商,联系电话:0537-2317345,特此公告。 济宁市工业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