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部门单位(盖章):济宁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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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 | | | | | | | |
1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 |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审批 | 3708000150501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书面申请,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4.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相关频率使用许可批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复印件1份 5.拟用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1份 6.无线电台(站)的具体用途、技术方案,原件1份 7.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管理措施等,原件1份 8.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 9.因建设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需要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提交关于选址的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材料,原件1份 10.广播电视发射台(站)、雷达、微波通信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移动通信基站等,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1份 11.设置不属于某个卫星通信网的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可利用的、由合法经营者提供的卫星频率资源使用证明材料,原件1份 12.设置不属于某个卫星通信网的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卫星传输链路计算材料,原件1份 13.设置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已办理相关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入网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2 | 无线电台(站)变更审批 | |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审批 | 3708000150501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书面申请,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4.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相关频率使用许可批复,原件1份 5.拟用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1份 6.无线电台(站)的具体用途、技术方案,原件1份 7.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管理措施等,原件1份 8.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 9.因建设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需要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提交关于选址的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材料,原件1份 10.广播电视发射台(站)、雷达、微波通信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移动通信基站等,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1份 11.设置不属于某个卫星通信网的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可利用的、由合法经营者提供的卫星频率资源使用证明材料,原件1份 12.设置不属于某个卫星通信网的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卫星传输链路计算材料,原件1份 13.设置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卫星地球站的,应提交已办理相关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入网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3 | 无线电台频率使用审查 | | | 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 | 3708000150503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书面申请,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4.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等,原件1份加盖公章 5.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原件1份 6.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原件1份 7.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 8.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9.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4 | 无线电台呼号使用审查 | | | 无线电台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 | 3708000150503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书面申请,原件1份加盖公章 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或《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 3.申请专用无线电台呼号,应提供设台、频率指配的行政许可证件或有效的电台执照,复印件1份 4.申请业余无线电台呼号,需提供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5 |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 | |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变更审= | 3708000150502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等),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 3.具备相应操作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拟用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检测报告,原件1份 5.设置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的,应提交管理制度,原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6 | 业余无线电台(站)变更审批 | | |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变更审批 | 3708000150502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核;4.许可审批;5.核发电台执照(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等),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 3.具备相应操作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拟用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检测报告,原件1份 5.设置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的,应提交管理制度,原件1份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
7 |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工作频率和频段审查 | | |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工作频率和频段审查 | 3708000150504 | 3 |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3.审查;4.呈报;5.许可审批;5.转发许可批件(网上打印或EMS邮寄 ) | 1.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原件1份,纸质) 2.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3.《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 | 5个工作日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