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海关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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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动员会议精神,按照《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通知》的要求,我关认真研究制定了济宁海关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具体工作措施,内容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510”工程企业培育的有关部署,按照“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的要求,以深化海关业务改革为抓手,以推进海关机构改革为契机,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出口通关服务,优化通关流程,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努力在进出口领域为“510”工程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助力全市外贸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深化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依托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两个中心”,实现企业“一次申报”、海关“分步处置”,将部分作业环节前推后移,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主动了解“510”工程企业在全国各地的通关业务情况,协助其解决在异地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510”工程企业进出口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要素的规范申报予以指导。 (二)落实海关机构改革利好措施。以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并入海关为契机,推进关、检业务全面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落实好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登记、取消进出口货物通关单、监管作业“查检合一”、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等措施。指导“510”工程企业用好海关机构改革利好措施,统筹安排好报关、报检业务,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三)深入推进税收征管领域改革。积极推广集中汇总征税作业模式,将“510”工程企业优先纳入适用范围,使其能够享受先放行货物、后集中缴税的便利。指导“510”工程企业开展税款“自报自缴”、集团财务公司总担保、关税保证保险等业务,在提高企业进口通关效率的同时,降低税款担保成本,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四)推广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对有加工贸易业务的“510”工程企业加强针对性服务,第一时间将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转变为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使其多个加贸合同只需办理一个电子账册,为企业节省人力物力。精简企业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单证,允许企业先办理内销、深加工结转业务,后以月为单位向海关申报,增强加贸业务的灵活性。 (五)深化企业信用管理改革。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宣传,对“510”工程企业开展认证辅导,对已通过海关认证的企业落实优先办理海关手续、适用较低查验率等优惠待遇。指导符合条件的“510”工程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使其在享受更多国内通关便利的同时,进一步享受国际“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待遇。 (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510”工程企业加强减免税政策指导,对其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的进口商品,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免征关税,支持“510”工程企业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强自贸协定政策宣讲,指导“510”工程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项下优惠税率。 (七)加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加强实货监管和后续监管,维护辖区进出口监管秩序,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荐“510”工程企业作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支持其加强出口品牌建设。 (八)做好针对性通关服务。参照服务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做法为“510”工程企业设立企业协调员,安排业务骨干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通关救助等服务。将“510”工程企业作为日常走访调研的重点对象,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并认真研究解决。深入开展税政研究,通过税则调研等形式积极对上反映企业政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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