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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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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银发〔2018〕167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动员会议精神,按照《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通知》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宏观审慎评估、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将更多新增、盘活的金融资源配置到“510”企业项目上,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二、突出抓好“510”企业的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对“510”企业开展走访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摸清企业融资需求和实际困难,上门提供金融服务。对符合融资条件的企业,引导各金融机构尽快签订贷款协议,简化贷款流程手续,及时发放到位贷款资金,并配套做好结算、咨询顾问等相关金融服务;对已签订协议但贷款尚未发放的企业,尽快落实贷款条件,做到应贷尽贷;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组织金融机构持续跟踪培育,积极出谋划策。

三、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鼓励支持“510”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绿色债券、双创债券等创新品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组建债转股专项基金、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等方式,筹集债转股项目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510”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台规范商票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商票重点推广企业白名单制度。以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或集团企业为重点,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使用商票,作为应收、应付款工具。积极发挥再贴现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商票贴现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五、深入推广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深化政银企合作。充分利用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实时、直达的优势,积极开展“510”企业融资对接,引导各金融机构优化银企对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真实融资需求,优化内部审核流程,提高对接效率,并及时在平台反馈对接情况。加大对辖内银企对接情况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台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六、组织开展全市信贷创新成果展评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优化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七、做好金融产品服务集中推介宣讲。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汇总编印《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信贷产品汇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特色信贷产品汇编》和《发展绿色金融特色信贷产品汇编》,向“510”企业宣传推介信贷产品。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企业开户效率和服务质量,抓好开户服务工作的“再优化”“再改造”“再提升”,不断提升企业开户的便捷度和满意率。

九、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发展。强化全口径跨境融资、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等便利化政策的传导,督导金融机构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业务审核办理效率;积极创新外汇衍生产品,丰富汇率避险工具种类,满足企业避险需求。

联 系 人: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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