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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煤炭局煤炭转型企业(项目)服务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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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煤字〔2018〕55号

为强力助推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煤炭转型重点企业,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市煤炭局组建专班,靠上服务,切实做好煤炭转型企业培育工作,现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的工作要求,以“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主体,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了解企业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投产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事流程,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专人专班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全力培育煤炭转型重点企业。

二、工作机制

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重大事项直通报送,制订工作图表,倒排计划进度,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构建“发现、执行、反馈、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市煤炭局成立了“510”煤炭转型示范企业(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行“三清单一方案”制度。充分发挥工作专班服务企业主体作用,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较集中的人才招引、环境保护及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做到围着企业转、盯着问题办。

(二)加强规划引领。目前,市煤炭局委托国内顶级煤炭战略研究机构——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编制的我市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市煤炭局将尽快完成规划定稿和发布工作,督促引导各产煤县(市、区)和有关矿业集团主动对接、融入规划,抓住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机遇。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改革的各项举措,服务和保障建立“510”企业“一次办好”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民生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切实把“放管服”和其他各项为企、为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事。

(四)实行挂图动态管理。对企业提报的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分解,制定工作进度图,主要包括月度计划和完成情况、年度目标、工作专班、联络员等内容。对企业提报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订问题解决图,主要包括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和属地县(市、区)政府推进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以及问题解决的进度。按图推进、按图督导、按图问责,确保项目快速推进、问题有效解决。每月核实汇总项目进度及问题解决情况,在工作进度图、问题解决图展板上更新展示。

(五)畅通问题解决机制。制订企业问题提报流程图和工作专班运行流程图,建立解决问题专项工作机制。推行“三清单一方案”制度,即建立时间节点清单、服务保障清单、可预见问题清单和系统化解决问题方案。实行问题分级分类提报制度,建立一般问题逐级报送分层解决、重大问题直接报送会商解决的提报流程,问题和困难一经提报,受理、会商、办理等各个环节均限时办结。

(六)严格督导考核。综合运用现场办公、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对“510”工程企业服务事项、问题解决、企业运行、项目推进等情况跟踪督导。研究制订“510”工程企业纳入和退出标准、程序,实行动态管理。

联 系 人:付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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