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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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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统字〔2018〕74号 为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营造企业致力创新转型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510”工程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18〕27号)和《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服务“510”工程企业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主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解决影响企业发展以及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工作目标,科学配置人员力量,整合优化各类资源,深入企业一线,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满足企业发展服务需求,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持续发展。 二、服务内容与方式 以工业骨干企业、工业高成长性企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煤炭转型示范企业(项目)、现代服务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服务,加快“510”企业成长,引领和带动实体经济更好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一)深入企业调研帮扶。由局领导牵头,分批次走访或座谈“510”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的新情况,帮助分析企业面临的新困难,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新问题,帮助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转型升级的挑战。各级各专业统计工作人员要利用统计报表间隙,精力下沉企业面对面沟通联系,宣传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现有政策,协调企业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统计服务。一是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统计网站和“数据济宁”微信平台,联合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并定期向“510”企业联络人员发送《济宁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月报》、《统计信息》《统计参考》等统计产品,使广大基层统计工作者和社会大众便捷地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等信息。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各级名牌、驰(著、知)名商标,做好相关统计数据证明工作。同时,及时、准确为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二是完善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梳理“510”企业统计工作现状,组织专业人员“送统计上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帮助建立统计台账,指导企业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知识,全面提升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统计年定报工作时机,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针对性开展相关实务的培训、指导和对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经济形势分析。一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积极变化和亮点,提振企业家信心;科学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建议,服务领导决策。二是撰写统计调研报告。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深水”调研,解剖“麻雀”调研,既反映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采取的积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也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建议,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进一步搭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510’工程企业统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工作。由徐兴华同志任组长,姜守员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严从实进企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把改进作风的成效体现到服务企业工作中。对服务企业工作不到位,回避企业难题,推诿扯皮、该负责不负责、该解决不解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联 系 人:徐晶 联系电话:2348758 邮 箱:zhk@jnst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