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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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国资〔2018〕46号 为贯彻落实全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动员会议精神,按照《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510”工程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企业,现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国资委“510”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建立领导有力、协调各方、高效快捷、信息共享的组织领导体系。领导小组拟由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510”工程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专班、煤炭转型示范企业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企业联络员,牵头研究解决所服务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指导企业研究制定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市管企业”工作责任体系。实行挂图作战,制定重点工作进度图,明确年度任务目标、作战人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蓝黄红牌”动态管理。严格督导考核,将“510”工程企业有关事项纳入市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政策引导,助推转型发展 (一)加强投资方向监管。研究制定市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投资方向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对市管企业投资项目设定禁止类、监管类等,严控新增项目进入严重过剩行业、高风险行业和低端低效产业。 (二)规范平台公司运行。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规范,进一步指导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等“510”工程企业规范运行,加强集团管控、强化资本运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场化平台作用。 (三)创新激励分配机制。研究制定市管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建立促进市管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分配机制。指导市管企业集团制定分红激励相关管理制度,统筹规划所属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工作,选择 “510”工程企业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金水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或者分红激励试点。 (四)强化人才支撑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市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选择“510”工程企业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安居煤矿开展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选择“510”工程企业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试行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指导市管企业制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梯队。支持市管企业引进金融资本、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各类型人才,将企业人才引进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企业上市 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制约“510”工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解决台账,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牵头领导和联系人,全力推进企业上市。 (一)推进鲁泰控股引战混改方案报批。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510”工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指导鲁泰控股尽快研究制定、修改完善引战混改方案,计划10月份对引战混改方案审查后报市政府审议。 (二)研究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督导鲁泰控股按照上市要求研究提出亿丰投资股权清退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在企业提出方案后1个月内提出办理意见。指导鲁泰控股研究提出收购鹿洼煤矿员工持股委员会股权书面意见,在收到企业书面意见后1周内提出办理意见。 (三)加快推进山东公用上市进程。督导山东公用10月底前研究制定《股份制改造暨上市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论证、充实完善,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联 系 人:张作民 联系电话:2606132 邮 箱:gzwfgk@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