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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服务“510”工程企业的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5-2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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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安监字〔2018〕109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18﹞27号)精神,在全市安监系统形成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氛围和良好环境,市安监局以“围绕企业优服务、帮助企业解难题”为出发点,结合自身职能,制订如下服务“510”工程企业工作措施:

一、开展助推济宁市“510” 企业培育工程上门服务活动

市安监局从济宁市“510”工程50家企业中选定济宁碳素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荣信煤化有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墨烯产业整合等项目)、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蓝天洁净型煤等项目)、济宁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绿鑫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密切相关的企业作为服务对象,组织一次上门服务活动。

上门服务活动一是了解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等事项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了解企业关于安监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时需要改进的工作和措施;三是了解企业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对上门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情况,市安监局将做好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拿出方案和措施,尽快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二、优化“510”企业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认真梳理“510”企业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和使用许可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和证件发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形成“510”企业行政许可服务清单,排好许可服务事项办理时间表,逐一对号入座,实施销号管理。

在本级许可权限范围内的,逐一明确办理人员,明确办结时限,加快办理流程。需要上级部门许可办理的,明确工作措施,加快提交上报,强化协调联系,尽快缩短办结时限。

端正服务态度,高标准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细心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向企业提供许可服务明白纸和申报表填写模板,指导企业正确填报各类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一次性办结,让企业少跑腿。

三、帮助“510”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体系建设)工作。精心培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交流建设经验,逐步实现体系建设企业全覆盖,引导企业尽快完成体系建设任务。指导企业发动员工全员参与,认真排查日常安全隐患,掌握管控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借鉴送培训进企业和企业培训师培训等模式,不定期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优化师资力量,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不断增强企业相关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为企业培养一支“懂安全、精业务、会管理”的安全管理队伍,夯实企业抓安全管理的人才基础。

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不断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成立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出台的各行业标准,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安全标识,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不断提升人、机、环境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受理和评审流程,组织高水平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稳步提升“5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联 系 人:张勇   

联系电话:2907007   

邮    箱:jnzyjk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