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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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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市委、市政府确定,从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主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解决影响企业发展以及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工作目标,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到企业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从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深化“一次办好”服务。要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查找企业从开办、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研究破解的措施;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一次办好”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室字〔2018〕15号),查看该“放”的是否“放”到位,该监管的是否监管到位,该提供服务的是否服务到位。主要包括: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用时控制在30个工作日,投资项目从土地审批到开工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用时不超过100天;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税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等)

(二)强化融资服务。要对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全面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制定针对性服务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放大政金企合作对接会作用,加强对政金企合作落实情况督导调度,让对接会成为解决企业融资需求的重要阵地。对已通过审批尚未实际发放的贷款项目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力争尽快投放到位。帮助企业谋划好项目,为三、四季度信贷投放做好准备。加快企业规范化改制,夯实对接资本市场的基础,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满足实体经济个性化、差异化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综合运用循环贷款等多样化手段,缓解企业还贷压力。(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三)加强用地服务。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用地需求调研,建立健全企业用地需求台帐。落实好产业用地差别化政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市级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分期分批保障用地需求。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在工业园内探索进行工业地产试点,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对标准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盘活现有土地,提高投入产出强度,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建立指标奖惩体系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拨付指标与节约指标挂钩,对企业分类供地,对投资大的项目分期供地,推广“多层厂房”,鼓励企业进行“零增地”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强化人才服务。对企业所需高端人才、顶尖创新团队等认真分析梳理、拉出清单,建立企业急需人才库,组织赴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开展招才引智专场会;对需要着力集聚的国际顶尖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落实好服务专员制度,在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形成完备周全的服务体系。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专家人才制度,落实好高端人才在生活居住、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待遇,在全市范围内打造良好的人才引进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优化项目服务。紧紧扭住项目建设“牛鼻子”,对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项目、市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已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强化新动能平台问题反映机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向有关部门及时交办。对已经出台的帮扶企业政策,市直各部门加快政策兑现,让优惠政策尽快惠及到企业。已确定的企业、项目补助资金要尽快拨付到位。积极破解企业项目落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提速度、竣工项目早投产。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帮助企业精心谋划储备一批影响深远、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重大项目可持续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强化“510”企业培育。对纳入培育工程的企业,要逐个开展调研,深入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上下游配套企业情况、产业链建设情况,帮助企业制定未来3年发展计划,加快在建项目推进步伐、拟定新上项目清单。对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项目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创建、开拓市场、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逐一条目式拉出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重大事项直通报送,按照挂图作战机制,建立问题解决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问题解决时间节点,做好“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保姆式”贴身服务。每户“510”工程培育企业,应精选至少1个牵动支撑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平台,按期上报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市直部门要提供精准服务,推动“510”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煤炭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七)强化企业家素质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济办发〔2017〕30号)《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充分发挥企业家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紧密结合企业战略发展和管理创新的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素质提升计划,与国内外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每年有计划、分层次举办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及融资创新、信息化及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专题的高端培训、中青年企业家创新创业能力培训、行业专题培训等活动。组织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主要负责人赴境外培训,选派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国内最著名高校短期研修。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职攻读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MBA项目,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市财政给予学费补助。(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5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和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走访调研和集中解决问题阶段(2018年9月6日—2018年11月30日)。开展全面走访调研,各县(市、区)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直有关部门深入“510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倾听呼声,梳理问题,收集建议,扎实为企业搞好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根据职责权限,由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研究解决。每一事项都要明确部门、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科室、明确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标准和办结时限,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市政府专题研究的问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收集汇总,提报有关会议研究解决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尤其一些共性问题,要制定后续工作方案,研究制订解决办法。要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健全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配合单位、部门在12月20日前,形成“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对全市“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和检验,是推进“510”企业培育工程的具体措施,对全市上下增强服务企业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推动作用。要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改进和创新服务方法,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务求实效,扎实开展好“服务企业百日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任组长,有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全面落实市领导小组各项部署,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

(三)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的宣传,及时宣传和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让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帮助企业的政策措施,增强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能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聚焦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反映问题,严查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纪典型。要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雷霆行动,聚焦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精准打击,为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督查调度。“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旬通报制度,对活动开展情况每半月调度通报一次,调度通报直报市领导,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每半月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服务内容汇总表;市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重点问题直接督办,对发现的敷衍塞责、走过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的同时转有关部门依纪依规处理。

 

附件:1.济宁市“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服务内容汇总表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