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主管部门间第二次无线电业务协调会谈在乌市召开
发布日期:2013-08-1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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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主管部门间第二次无线电业务协调会谈在乌市召开
2013年7月22-26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主管部门间第二次无线电业务协调会谈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谈的目的是进一步协调解决中哈双方卫星网络之间以及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之间的潜在干扰。中哈两国无线电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支撑机构、卫星操作者、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参加了会谈。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程建军担任中方代表团团长,哈萨克斯坦交通和通信部通信和信息委员会主席瑞扎特?努尔沙别科夫担任哈方代表团团长。 几天的会期里,中哈代表团围绕两国的空间无线电业务、地面无线电业务的协调工作展开了分组会谈。 在空间业务方面,双方对地静止轨道卫星网络的16项议题和对地非静止轨道卫星的3项议题进行了讨论,涉及卫星通信、广播、导航、气象以及载人航天等多种业务。会谈中,双方在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的框架下开展了技术磋商,完成了大部分卫星网络间的协调工作。通过会谈,中哈双方达成了大轨位协调弧协议,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协调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对于部分未能达成共识的议题,双方同意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继续通过信函、会谈等形式开展协调。 在地面业务方面,双方同意建立中哈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频率协调专家组机制,根据两国共同关注的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问题组成相应的专家组定期举行专题会谈,为政府主管部门间会谈提供技术支撑。双方商定2014年第二季度在哈萨克斯坦举行第一次专家组会谈。同时,双方交换了最新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表),同意在遵循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开展中哈边境地区29.7MHz以上频段地面固定和移动业务频率协调工作。此外,双方交换了最新的公众移动通信频率使用资料,对边境地区公众移动通信CDMA 800MHz和GSM 1800MHz频段频率使用进行了协调,就边境地区双方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合理控制场强和公平划分优先使用信道的原则达成一致,避免和减少无线电干扰事件发生。 转自国家网站 |